新闻资讯
您当前位置:沈阳伯强电器产品研制中心 >> 新闻资讯    
 
 
 
 
  联系人:孙经理
  电 话:18240462881
  联系人:吴经理
  电 话:15940042671
  地 址: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
          146号嘉兴国际2007室
 

保养皮衣被改色 消协商家应退费并赔偿-沈阳

日期:2016年07月01日  文章点击数:

  消费者到干洗店给皮衣做保养,取皮衣时,发现皮衣变了颜色。

  昨日,省消协通报一起涉及干洗服务的典型消费投诉案例,提醒消费者选择干洗店保养服装,事先要与店家确认衣物的质量情况,最好用手机拍照留作维权证据。

  近日,消费者孙先生将一件购买不到1年的皮衣(购买价格2690元)送到干洗店进行皮衣保养。几天后,孙先生取衣时发现皮衣的颜色被修改过,遂要求干洗店赔偿,但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。

  孙先生随后携带购买票据、洗涤票据等有效证明到消协部门投诉。

  经消协调查,干洗店承认对消费者的皮衣进行了改色,并承诺将消费者的皮衣改回原色,并额外付给消费者700元的皮衣磨损费,消费者则希望干洗店一次性赔付2000元并不再索要皮衣。

  经调解,干洗店对消费者的诉求表示无法接受,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消协终止调解。

  省消协分析,本案中,消费者要求对皮衣进行保养,但干洗店却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其改色,属于单方面违反约定行为。

  依据《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双方应共同确认洗染前衣物状况,造成衣物变形、损坏、串色、染色、遗失的,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,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本案中,经营者承认对皮衣改色,也愿意赔偿,但因为双方对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,最后只能终止调解。

 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,在进行衣物洗涤时,要先与店家确认衣物的质量情况,确认衣物成色、价格(价值),翻看衣物内衬标注的洗涤方法,与消费者确认洗涤方式,将相关情况在洗衣单据上注明,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以洗衣店做背景用手机对洗染衣物拍照,特别明确消费者的照片务必保留,作为判定衣物是否受损主要证据,其次,双方约定“缩水、掉色、串色、磨损等可能出现的受损情况,对如何补偿或赔偿也进行约定;消费者取衣物时,经营者要与消费者共同确认衣物状况,消费者没有异议的,双方签字确认。

沈阳伯强电器产品研制中心是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企业 www.xfyjk.com

 
版权所有:沈阳市伯强电器产品研制中心  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2007室  电话:18240462881/孙经理  15940042671/吴经理
技术支持:沈阳网站制作-军成科技   网站地图  百度地图